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放宽珠宝产品出口规定 对珠宝产品出口规定进行了调整

根据最新的信息,乌兹别克斯坦已经出台了关于珠宝生产行业发展的总统令,以确保其竞争力。根据这项新规定,个人可以出口重量不超过200克的银、重量不超过65克的黄金和其他贵金属制成的珠宝成品,无需提交珠宝加工工厂的申报。从2024年11月1日起,国外生产的珠宝产品必须附有确认缴纳关税的文件,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和零售。特定类型的商品将被列入许可出口名单,未经真实性检验结论的未完成珠宝产品将允许带出乌兹别克斯坦。

同时,珠宝作坊可出口银制成品不超过200克、金和其他贵金属制成品不超过65克,无需填写申报单。超过这些数量则需要申报单才能从乌兹别克斯坦出口。另外,自2027年1月1日起,进口成品珠宝到乌兹别克斯坦的进口关税税率将由20%降至10%。

此外,自2025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在塔什干市、布哈拉、纳曼干、撒马尔罕、花拉子模等地区建立专门中心,为提供珠宝产品真伪快速验证服务。这些措施旨在促进珠宝生产行业的发展,确保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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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取自此来源并由人工智能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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