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兹别克斯坦
修改民事诉讼法: 加强法律保障

新法律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引入了地方法院和同等法院审理案件的阶段。根据该法律,高级法院将不再重新审议下级法院被撤销的判决。责任被分配给每个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同时,针对法院拒绝取消法院命令的裁决和拒绝接受处理申请的决定,可以提出私人上诉(抗议)。上诉、上诉和复审法院的裁决将自通过后立即生效。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小组将直接审查程序中审议的申诉(抗议)。复审申诉(抗诉)应当自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法律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对于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法院民事法院、地区法院和塔什干市法院以及乌兹别克斯坦军事法院按核查顺序审理的申诉(抗议),均向这些法院提出,但提交初审法院接受了法庭文件。这些变化意味着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将进一步规范,对法院决定提出申诉(抗议)的程序也有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