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浦路斯
外国执照持有人法规修订

外国驾照在北赛浦路斯持有人遵守新的规定
《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条例》近日进行了修订。新规定适用于持有外国驾照的人,在失去访客身份之日起必须将其外国驾照转换为北赛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驾照。如果持有在土耳其共和国以外的外国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必须进行详细的审查流程,获得北赛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的机动车驾驶执照才有资格驾车上路。
审查流程包括填写提交请愿书,并在支付一定法定费用后发放有效期为6个月的学生驾驶执照。学生驾驶执照持有人还必须在驾驶学校培训师的监督下驾驶驾驶学校的车辆至少五天,每天八小时,每晚两小时。完成指定的课程期限后,必须向机动车登记处证明并支付规定的法律费用,才可以获得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的正式驾驶执照。
新规定将在修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适用于外国驾照持有人。以上规定旨在保证驾车上路时的安全性,并规范外国驾照持有人在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的行车行为,以确保符合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