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兹别克斯坦
“过去5年,最高法院判处11人无期徒刑”

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公布了2018年至2023年第一季度国家刑事法院活动的一些数据。据证实,从2018年初至2023年3月,共有1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乌兹别克斯坦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具体地区分布情况为:塔什干地区有5人,塔什干市和吉扎克地区各有2人,卡什卡达里亚和费尔干纳地区各有1人被终身剥夺自由。
需要注意的是,自2008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废除了死刑,取而代之的是无期徒刑或长期监禁。
目前,《刑法》中只有两条条款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分别是加重责任的故意杀人罪(第97条第2部分)和恐怖主义行为(第155条第3部分)。
此外,女性、18岁以下犯罪者和60岁以上男性不得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