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兹别克斯坦
沙漠度假区企业家可获50%税收减免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了《关于加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生态旅游业发展措施》的总统令。
根据该决议,企业主体将被允许在国家保护区缓冲区、国家自然公园、苗圃(自然保护区除外)、林场、林场、山区、沙漠地区以及荒漠地区分配土地,用于创建旅游集群的水体水保护区。
生态区内的土地将通过E-auksion平台出租给商业实体以创建旅游集群,期限为10年,并有可能续展。
在2024年9月1日前,“自然之旅”电子平台及其移动应用程序将上线。
截至2027年1月1日:
• 在沙漠地区建设度假区(星级酒店、SPA酒店、疗养院、招待所)并提供休闲旅游服务的企业法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减按50%税率缴纳既定税率;
• 在沙漠地区创建主题公园的法人实体,自公园投入运营之日起三年内,按既定税率减免50%的税率缴纳法人土地税和法人财产税。